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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承诺书

信息发布时间:2017-11-24    【我要打印】 【关闭】


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在参加                       组织的                       项目的评审工作中, 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委员的职责,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招标评标工作纪律,不与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收受投标人、招标人、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好处;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参与招标活动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五)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给监督人员统一保管。若要对外联系,需在监督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六)评审委员会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与评审工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七)本人阅审了本工程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等证件)进行审查;同时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包含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货物)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该项目所有相关技术响应等要求),认真评审,并单独作出评审意见,本人对所做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八)评审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对有争议的事项或内容,由评审委员会(或该项目评审小组)集体讨论并表决,决定后服从,不对外泄露该项目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评审结束后不复印或带走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资料。

(九)严格遵守和服从监察工作组织纪律,不论在评审时还是评审后,都不向外界透露任何评审内容,包括:评标人员、评审资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过程。

(十)配合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和项目的复评、复审等工作。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