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行审发〔2020〕16号
各县(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核查,江苏朗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奥景园艺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参与新大线绿化提升工程投标过程中,江苏朗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袁雷、淄博奥景园艺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成禄的园林专业工程师证书均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已取消上述两家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十条、《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江苏朗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淄博奥景园艺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列入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一年内进入我市招标投标市场投标资格(从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将袁雷(身份证号32132119850405621X)、李成禄(身份证号370721197310186193)列入严重失信自然人黑名单,抄报信用管理部门予以失信联合惩戒。
特此通知。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